3天16名酒驾司机在塘厦被查,你还敢酒后开车吗?
近日,塘厦交警大队在辖区内开展酒驾醉驾毒驾全省统一专项整治行动,在镇内主要路口设卡,严查过往车辆。10月20日至22日三天,共查处酒驾醉驾行为16宗。
大批警力集结
准备奔赴卡点
主要路口布点设卡
严查酒驾醉驾毒驾
铁骑队员也出动
查酒驾绝不含糊
重点嫌疑人带到医院
接受抽血检查
倾听16位司机的饮酒故事
他们的剧情也许是:
失恋喝苦酒
吵架喝闷酒
陪客户喝应酬酒
聚餐喝买醉酒
……
他们的借口可以是:
酒量好
家很近
喝的少
技术硬
周末交警休假
……
结果却打错了算盘
接下来
是一位司机的心声:
“我错了,再也不敢了”
司机刘某因醉酒驾驶被查获
事后
刘某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
10月20日晚21时30分许,在塘厦大道南环市南路路口,司机刘某独自驾驶一辆粤S牌照的小轿车,沿塘厦大道行驶,途经交警查车点时,被执勤民警拦下接受检查。
经排查,刘某有醉酒驾车嫌疑,执勤民警依法将刘某带往医院抽血。经检验,刘某血液酒精含量为83毫克/100毫升,属醉酒驾驶。
据刘某交代,自己在塘厦开厂做包装材料生意,朋友介绍认识几个客户,晚上在花园街某湘菜馆设宴招待,本来自己感冒不想喝酒,但朋友强劝,加上客户初次见面,难拂情面。
宴请结束后,朋友客户打车回家,刘某自认为喝得不多,而且过了很久,遂心存侥幸,独自驾车回家。没想到途中被交警查获!
都是贪杯惹的祸
刘某肠子都悔青了
这酒喝得
他可能一辈子都忘不了
此刻,那些劝酒人
不知道有何感想
任何借口
都不能成为你酒驾的理由
酒后开车的危险事故频频发生
因为一顿酒
造成多少意外
心存侥幸,知法犯法!
不顾自己与他人的生命安全
是要受到法律严惩的!
相关法律法规
酒驾属于违法行为
血液酒精含量在20~80毫克/100毫升,属于饮酒驾驶(酒驾);
饮酒驾驶机动车辆,罚款1000~2000元、记12分,并暂扣驾照6个月;
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,罚款5000元、记12分,处15日以下拘留,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。
醉驾属于犯罪行为
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毫克/100毫升,属于醉酒驾驶(醉驾)。
醉酒驾驶机动车辆,吊销驾照,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,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,并处罚金;
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,吊销驾照,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,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,经判决后处以拘役,并处罚金。
塘厦交警大队负责人表示
将继续加大力度
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
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
自觉做到
开车不喝酒
喝酒不开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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